【期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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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石油和化工设备
曾用名:化工设备与防腐蚀
主办: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
主管: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ISSN:1674-8980
CN:11-5253/TQ
语言:中文
周期:月刊
影响因子:0.185185
被引频次:8571
数据库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14);期刊分类:矿产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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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论文石油安全生产论文石油化工安全论文:涉(2)

来源:石油和化工设备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0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建立涉海安全环保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海上安全环保重点问题。完善海上施工管理制度,加强海上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程序,明确施工责任,强化平台移位

2)建立涉海安全环保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海上安全环保重点问题。完善海上施工管理制度,加强海上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程序,明确施工责任,强化平台移位拖航、油轮装卸、海上吊装、海上动火等重点施工的安全监控。

3)加强管线自动监控技术攻关,实现管线溢油自动报警、油井远程关井。完善海上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充实围油栏等溢油回收装备,提高海上应急管理水平。加强船舶管理,严把船舶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外部船舶进行清理。

4)建立健全海底管道、电缆数据库,建设海区导航信息系统,指导海上船舶抛锚、平台移位和海工建设。

5)海上采油平台、海底管线、滩海陆岸和人工岛等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第三方发证检验机构,在设计、建造、主要材料选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和现场检验。采油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及控制系统、救生设备和消防器材等海洋石油专业设备,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运行。

3.3实施海上石油公司HSE异体监督

1)HSE异体监理模式应由甲、乙、丙三方组成。甲方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丙方作为自己的管理代表,

对项目施工主体的乙方进行HSE监督,丙方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监督。

2)推行的内部HSE异体监督,HSE监督队伍由涉海石油公司从各平台抽调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作为公司派驻平台的管理者代表,对平台HSE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监督。

3)监督人员的行政和劳资关系在涉海石油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由质量安全监督中心进行管理,工资

执行年薪制,对上直接为涉海石油公司HSE委员会负责,这样就可将管理信息及时传递到基层,最大限度的确保管理措施直接落实到单位、班组和岗位。

4)强化监督培训工作,监督必须先后取得了HSE管理岗位证书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聘请国内、外专家为他们讲课,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HSE管理理念和方法,促进了HSE监督素质的持续提高。

5)坚持权责统一,确保监督到位。涉海石油公司经理与HSE监督人员签订协议,明确规定他们的审批权、处罚权、停产整顿权、知情权、岗位罢免权等项权和义务,规定HSE监督人员每个月至少开据一次HSE违章罚款单。对违反了HSE管理规定的当事人进行严格处罚,提高全员的HSE风险意识。

3.4应急管理

1)对涉海区域建立应急体系网络平台。通过辨识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根据风险级别及分布状况,建立预警应急救援安全保障体系。开发出覆盖面广、容量大,与作业实际紧密结合的应急体系网络平台,借助卫星定位系统全面覆盖整个作业区域。

2)设立自动检测仪及传感系统.根据风险程度和要求,在不同地点设立水位自动检测仪及传感系统;对重点岸段重点进行警戒潮位的核定。根据岸段防潮要求设定警戒潮位点和潮位自动测量传感系统;根据历史冰况资料和依据作业需求设置相应的自动检测与传感装置。以上测量数据全部输入数据库进行统一处理。

3)建立涉海无人值守全自动监测站点。根据实际作业需求,在海上和滩涂油区设立无人值守全自动监测站点,监测要素包括风力风向风速、水位、水温及盐度等要素。并与山东省气象局和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分别签订气象灾害联防协议,在遇到重大气象海洋灾害时直接发送警戒数据传入数据库,并将预警信息以自动报警形式上报至油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海洋应急中心以及其他有权限的相关管理部门,分析预警内

容后,为终端用户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或经权限设置变更直接向终端用户发布不同等级的预警信息。

4)预警的分级上报。作业单元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时或作业现场自动检测仪器发出报警时,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输出不同信号,上报至规定相应级别的用户管理终端,根据总的应急预案或分预案要求,随时启动本单位预案或相关联单位、协作单位相应预案。

参考文献

[1]海洋石油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号. 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2]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5 号.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3]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令第4号.1990年10月5日起施行.

[4]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中国石化安〔2005〕651 号.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5]SY/T6044-2004.海上石油作业安全应急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7月3日批准.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石油和化工设备》 网址: http://www.syhhgsb.cn/zonghexinwen/2020/1103/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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